2008年11月2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检察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贴上假冒商标 大肆产销饮料
徐洁

  近日,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潘某和王某。
  潘某于今年5月在柯城区石梁镇小沟村开办饮料厂,并从上海购得一批假商标。他聘用王某具体负责生产,雇用工人生产假冒的雪碧、百事可乐等饮料。据查,该厂已生产假冒雪碧、百事可乐等饮料共计3万余件(1.25升的12瓶为一件,0.6升的24瓶为一件),其中大部分已售出,尚余的100余件已被警方收缴。